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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情中贞(下)(第1页)

《青楼集》:李真童,是张奔儿的女儿,十几岁时,就名扬江浙一带。她姿容秀美,身段婀娜,能歌善舞,举止温雅,说话慢声细气,娇柔可人,有名门闺秀的风韵。达天山到浙江做检校官时,一见到李真童便倾慕于她,两人亲密往来了三年。

达天山任期已满,将要调回京城。临行之前,两人眷恋不舍,订下终身之盟,约好明年相会。

达天山走后,李真童便出家做了女道土,闭门谢客,日以焚香诵经为事。第二年,达天山被授予暨州同知职务,上任后,便急忙备礼来娶李真童。两人久别重逢,欣喜之情自不待言表。

可是,好景不长,达天山患病故去。真童哀伤不已,辞绝了众多的求婚者,又出家为道士,忠贞守节,不涉尘务。

适际之难何节之有

《海澄县志》:石氏,是李任禄的妻子。任禄因病早逝,留下她和年仅九岁的儿子世奇。父母见她年纪还轻,劝她另找个人家,但石氏执意不从,她要把世奇拉扯大,重振李氏家业。

于是,她勤劳操持家务,来维持生计,严格管束世奇,让他刻苦攻读举业。世奇稍有小过,她也不饶恕,总是惩罚他彻底改正了才行。在她的督促管教下,世奇终于考中了进士,做了朝官。后来,石氏年纪渐老,世奇见母亲生活已难自理,便上奏朝廷,请求归乡,回家侍奉老母,以尽孝心。朝廷见世奇言辞恳切,遂批准了他的请求。

世奇回到家中,见了白发苍苍的老母,心中不免想起母亲坚守贞节的苦楚,便想将母亲的事迹上报朝廷,请朝廷表彰母亲的忠贞。母亲知道了儿子的打算后,很不高兴地责备他说:“女人服事丈夫,就像臣子侍奉君主一样,适逢其难,当为之尽力,有什么贞节可言。况且你有幸做了朝官,上苍待我已经不薄了。如果我再受表彰,那人们就会说这是照顾官宦之母。

你还是收集一下那些平民百姓家中守节妇人的事迹,上奏朝廷吧!”世奇听了母亲的话,更为母亲的一精一神所感动,但既然母亲不愿意,也就只好作罢。

后来,有人向朝廷上疏推荐世奇,并将他母亲石氏苦守贞节的事迹也奏闻于上,皇帝遂知此事,于是降旨海澄县,让县里每月奖赏给石氏一石白米,作为她的日常食用。当时,石氏已九十岁。又过了二年,她便离世而去了。

贞女不假人以色

刘向《烈女传》:贞姬,是楚国白胜的妻子。白胜死后,她靠纺织刺绣打发时光,而誓不嫁人。吴国君主听说贞姬貌美超群,有德行,便派大夫携带着一百镒黄金,一只白玉璧,驱赶着三十辆装饰华丽的大车去求聘她,想娶她为吴国的夫人。

大夫来到贞姬家,献上了聘礼,转达了国君的诚意。贞姬辞绝说:“白公活着的时候,我有幸来到后宫,为他扫地、缝衣、拂床,托为嫔妃。现在白公不幸而死,我愿为他看守坟墓,以终天年。而今吴王赏赐给我黄金、玉璧之聘礼、夫人之位置,不是我愿意听到的。抛弃大义追求享受是污秽的;看见好处便死命追寻是贪婪的。作为国君,怎么能选用污秽贪婪的人呢!

我听说:忠臣不事二主,贞女不嫁二夫,难道唯独我能那样吗,若是那样活着的话,和死有什么两样?我没有为丈夫殉葬,已经是很不仁了,如果再去嫁人,那不太过分了吗!”于是辞谢了吴王的聘求。吴国大夫回去后,把贞姬的话禀报了吴王,吴王认为她贞节仁义,赐予她“贞姬”的名号。

妾心已死

《扬州府志》:阙氏、马氏,都是江都人。阙氏嫁给了管贤,马氏嫁给了管哲,他俩是同母所生的亲兄弟。妯娌俩十分孝敬婆婆,一家人和和睦睦过着日子。岂料天有不测风云,管贤不知得了一种什么病,突然死去,他死时,阙氏才二十六岁,虽然有个儿子,但尚在襁褓中,而且生下来他就看不见东西。

阙氏的父母见女儿年轻,外孙又瞎,担心她以后生活无依靠,便苦口婆心地劝她改嫁。阙氏哭泣着对父母说:“自我丈夫走后,我的心就死了,所以还苟活于人世,只是因为婆婆年老,儿子幼小,要不是这样的话,你们只好到黄泉下找我了!”父母听了女儿的话,知道难以改变她的志向,便也就由她去了。

不久,管哲也离世而去,而马氏刚刚二十一岁,还没有孩子。婆婆对她说:“你的岁数太小,要是你想再找个人家的话,也可以。”马氏哭着说:“我的嫂子为大哥守节,我若背弃丈夫,那有什么脸面还活着呢!”婆婆见她如此说来,也就不在勉强。从此,妯娌俩靠纺织收入赡养婆婆。婆婆死后,她们用厚礼将婆婆安葬。太守陈贞知道此事后,上疏朝廷,奏请表彰她们一家。

见者惊为人腊

《宁化县志》:金氏,是县主簿黄美金的小妾,兵马司指挥黄恩官的母亲。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,因皇太孙降生,上圣母徽号,所以皇帝对下属臣子普遍施恩,恩官的嫡母(妾生子女称其父的正妻为嫡母。——译者注)邹氏,获赠孺人。恩官又上疏向皇帝陈诉衷情,请求皇帝施恩表彰母亲的苦节。奏章说:“我的生母是京卫指挥金见的女儿,十六岁时,嫁给了我的父亲黄金美,我三岁时,父亲患重病,弥留之际,对我的嫡母邹氏说:‘我死之后,就把金氏嫁出去,她年纪太小,很难把孩子抚养大。’我的生母听了父亲的话,悲痛地跪在他的床前乞求说:‘请您不要让人把我嫁出去,如果我不把孩子抚养大,让鬼神惩罚我。’父亲口中念叨着‘难哪!难哪!’就闭上了眼睛。

“父亲死后,我生母七天七夜滴水未进,我的嫡母开导她说:‘孩子尚小,而我年纪又老,你要是绝食而死,让他依靠谁呢?如果因一时之性而断绝宗嗣,这不是太残忍了吗!’经嫡母劝解,生母才开始吃点东西。但此时已骨瘦如柴,面无生气,看见她的人都很惊讶,以为是人腊(木乃伊)。自此以后,她不离嫡母左右,燃灯辟麻,半夜不寐,辛勤为家事操劳。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,抚养教育我,使我能够长大成人,这都是我生母的功劳。但我一介孤寒,未能早日让您知情,致使母亲苦守贞节的品行久久未能让人晓得。为此我极度悲痛,不得不在陛下您的面前哀诉衷情。”皇帝见了奏章,深为黄恩官的言辞所感动,遂降旨给礼部,特加令一道,赠金氏为文林郎孺人,以表彰她含辛茹苦,抚育遗孤。皇帝的诏令说:“子女以粗茶淡饭在父母生前尽孝亲之道,哪里比得上以功名博得国家荣誉使父母千年不朽呢!因此以诏书的形式表彰其节烈,并把这种荣耀送到他们的坟头,这样,他们的荣耀就永远流传于世了。

“这位金氏为抚养孤子拼尽一生心力,满足于吃粮咽菜的生活,实践了与丈夫诀别时的诺言,完成了抚育儿子成人的志愿。

上天用福禄酬报了这位寡母。黄恩官的申请如乌鸦返哺一样令人同情,因此赐赠这位母亲“文林郎孺人”的称号,使她死后仍像活在人世一样,使她在一陰一间也感受到一陽一世的光明。

求尽吾心而已

《潮一陽一县志》:吴氏,是侍御郑文奎的弟弟郑文参的妻子,嫁给文参不几年,文参就命赴黄泉。当时,吴氏才二十五岁,留下一个幼女,没有儿子。文参死后,吴氏滴水不进,只抱着女儿终日垂泪。人们对她说:“您不幸没有男孩,这是上苍不想让郑文参有后代,您干么这样折磨自己,有合适的人家改嫁算了。”吴氏说:“这说的是什么话,忠臣不以国无永远的君主而废弃节操,烈女不因家无后人而抛弃贞节。我所追求的只是对得起我的良心,现在我生是郑家妇,死是郑家鬼,没有什么可以疑虑的,要是一定有儿子才守贞节,这不是我所知道的。

“大家看她志向坚定,也就不再多说。于是,她便过继了一位侄子抚养,作为文参的继承人。她孝养公婆,与妯娌和睦相处,抱节守义,三十余年如一日,卒年五十七岁。君子评论她无愧于妇道。

不辱吾门

《广德州志》:应氏,是潘亦三的妻子,为忠义里人。宋朝衰亡时,官军渡河,亦三的九世祖曾牵着牛担着酒去犒劳军队,其军队主帅大为感动,题其坊为“忠义里”。应氏二十岁时嫁与亦三,第三年生了个女孩,等到她二十四岁时,亦三竟抛下她们母女二人撒手西归。婆婆见她年纪轻轻,可怜她,便让她改嫁。应氏说:“再嫁不符合妇人做事的品行,我宁愿死去,也不使我的家门受辱。”婆婆问:“你没有儿子怎么守节?

“应氏说:“有儿则守,无儿则嫁,那我的志向怎么办?”婆婆又道:“家境富裕守节还容易,要是困窘了可怎么办?”应氏回答说:“辟麻织布,可以为衣;摘菜拾果,可以果腹,这都是我心甘情愿能做的。”婆婆见反复劝说无效,也就听之任之。

不久,应氏的母亲来到了她家,向应氏的婆婆提出让她改嫁。应氏听说后,披头散发地跑到母亲面前捶胸顿足哭喊着说:“天哪,乾坤茫茫,怎么单单不能容我活在世上,一定要让我死于沟壑之中吗?”母亲见女儿这样痛苦凄怆,很惭愧地走了。自此以后,便没有人敢再提让她改嫁的事。

她勤劳持家,孝顺婆母,婆母死的时候,她哭得死去活来。

自守节后,无事从来足不出户,就是邻家的妇人也很难见她一面。九十一岁时还双目炯炯,行不拄杖。

奉身若临深履薄

《潮一陽一县志》:邱员,是峡山人,小字宜正。正者,贞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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